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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食堂供餐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食堂供餐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食堂供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县营养餐食堂供餐项目;

2.2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048号

2.3项目地点:新县境内各供餐学校;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采购范围: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午餐供应;

2.6包段划分:肆个包段;

A包:约4800人;卡房乡九年一贯制学校、苏河镇初中、苏河镇中心学校、千斤乡初中、千斤乡中心学校、、沙石九年一贯制学校;

B包:约5200人;吴陈河镇初中、吴陈河镇中心学校、浒湾乡初中、浒湾乡中心学校、代咀九年一贯制学校、新集镇中心学校、泗店乡初中、泗店乡中心学校、田铺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C包:约5600人;八里畈镇初中、八里畈镇中心学校、沙窝镇初中、沙窝镇中心学校、、周河乡初中、周河乡中心学校;

D包:约5200人;陡山河乡初中、陡山河乡中心学校、郭家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陈店乡初中、陈店乡中心学校、箭厂河乡初中、箭厂河乡中心学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厨师证及聘用合同;

3.4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3.5投标人2013年以来须具有营养餐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

3.6投标人须提供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 3日至2016年08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厨师证及聘用合同、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进行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8月25日 14时 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新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邵先生            

  话:0376-2980873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371-656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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