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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能耗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1: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能耗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政府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镇海区能耗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信源代咨[2016]2001

二、项目概况:宁波市镇海区能耗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预算 60.3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标书发售日期:2016年83日至2016年89日(节假日及法定假期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高新区杨木碶路487号万特商务中心一号楼2501

      3、投标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填写《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并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资质证书、组织代码证、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投标服务商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23900分

    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采购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徐工    13805870772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财政局采购办

 

投 标 报 名 函

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报名参与贵公司采购编号为信源代咨[2016]2001,采购项目名称为宁波市镇海区能耗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本公司将准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E-mail

 

传 真

 

拟参加标项

 

如有变更、答疑、澄清等事项告知情况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填写)

告知时间

电话或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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