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看守所拘留所边坡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安县看守所拘留所边坡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安县看守所拘留所边坡工程;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152号;
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看守所拘留所边坡项目,工程内容包括边坡防护、边坡排水、坡顶围墙三个项目。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预算金额:约85万元;
四、工 期:30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5、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且在有效期内);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800元/份,图纸费按成本价收取售后不退;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清晰可辨,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38878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916877 邮箱:lyjhr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