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公安局办公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0: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扶余市公安局 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扶余市公安局办公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ZGJ160HW2016-1243
1.2项目名称:扶余市公安局办公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
1.5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基本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式电脑 | 台 | 117 | |
2 | 彩色打印机 | 彩色激光打印机,打印速度19ppm,最大分辨率:600*600dpi,黑色 | 台 | 36 |
3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08 | |
4 | 便携式打印机 | 照片打印机,打印速度为黑白22ppm彩色18ppm,打印分辨率4800*1200dpi,打印最大幅面A4 | 台 | 108 |
5 | 一体机 |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黑白打印速度14ppm,打印分辨率600*600dpi,黑色 | 台 | 10 |
1.6 本项目预算内资金:136.38万元
1.7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营业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8投标人在扶余市区域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投标登记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03日 至2016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需标明对本次招标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请于2016年08月03日 至2016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9时30分,递交与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人:扶余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扶余市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联 系人:吴先生 联 系 人: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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