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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直饮水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0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直饮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W013012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直饮水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9,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800G直饮水主机

18

 

2

壁挂式饮水机

438

 

3

管道系统

18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直饮水设备采购

2、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如果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近一个月内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三年无违法违纪承诺函(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直饮水设备采购投标报名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供查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24 日14:30-15:00,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3日至 2016年8月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2-2883624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2-2869363

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752-2869078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邮编:51600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帐号:4001 0154 8000 0168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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