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中央分隔带防眩网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08: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11时00分
项目名称:中央分隔带防眩网改造更换工程X0458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3480310150001
项目联系人:鞠广有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97505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北环西路94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6941692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97505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26日11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06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新、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出一次投标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7 名投标人的报名。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采购数量:本招标项目为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K1542+863~K1570+784等4段中央分隔带防眩网更换工程。对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K1542+863~K1570+784等部分路段防眩网进行更换。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报名无效。
项目名称:中央分隔带防眩网改造更换工程X0458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3480310150001
项目联系人:鞠广有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97505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北环西路94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6941692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97505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26日11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06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新、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出一次投标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7 名投标人的报名。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采购数量:本招标项目为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K1542+863~K1570+784等4段中央分隔带防眩网更换工程。对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K1542+863~K1570+784等部分路段防眩网进行更换。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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