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水利水电局新昌县水利水电局防汛物资补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委托,就新昌县水利水电局防汛物资补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XCSDJ-FX201601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元) | 备注 | |
一 | 防汛物资 | 批 | 1 | 24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新昌县江滨路金立大厦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200元(不退)。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单位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只有按采购单位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竞争性磋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本授权书格式仅限报名时使用);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五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16年 8月12日9:30
九、磋商地点: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五楼会议室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竞投人应于2016年8月12日9:3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人,未成交供应商当场退还。
十一、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请各竞投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
十二、业务咨询: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022709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3375818655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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