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环保产业园垃圾及生物质一体化发电项目PPP模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项目
濮阳环保产业园垃圾及生物质一体化发电项目PPP模式
濮阳环保产业园垃圾及生物质一体化发电项目已由濮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濮阳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 项目概况与运作方式
1.1 项目名称:濮阳环保产业园垃圾及生物质一体化发电项目PPP模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项目
1.2 采购编号:PYC2016-73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投资:总投资约为83580万元
1.5项目内容与规模:
1.6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对项目资产的运营管理、和最终移交回项目实施机构或濮阳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依照法定程序选定社会资本,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和建设工作,在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7项目周期:
项目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
1.8回报机制:
社会资本方取得投资回报的方式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及政府付费三种方式。本项目采用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加可行性缺口补贴。
使用者付费是指项目公司通过垃圾及生物质焚烧发电售电给电网公司获得的收入。使用者付费部分不足以使社会资本方收回建设运营成本及实现合理回报。政府方决定以垃圾处理补贴作为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补贴额度的确定将由项目公司审计结果最终确定。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或股本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以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3)投标人应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10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或运营业绩(需提供协议或总承包合同);
(4)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6)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三、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额数量。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6年8月2日- 2016年8月12日8:20-11:20,15:20-18:20 (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容金国际1号楼三单元803室。
4.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由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带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②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③协议或合同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期内)
说明: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的原件(除资质证书)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4.4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侯主任
电话:13525611661
地址:濮阳市濮阳县红旗路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付女士
电 话:18236033270 18339308095
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容金国际1号楼三单元803室
2016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