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武汉市沿江商务区二期-1片9栋房屋爆破拆除工程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8: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沿江商务区二期-19栋房屋爆破拆除工程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号:JACG20-5000639号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武汉市沿江商务区二期-19栋房屋爆破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江岸区沿江商务区

2、招标编号:HBZCCG-JA-GC-2016639

3、 拆除规模:共9栋房屋,层高6-9层、砖混及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73939.13平方米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武汉市沿江商务区二期-19栋房屋爆破拆除(含爆破设计和审批),安全防护等。

6、承包方式:总承包,由中标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

7、预算价:1700万元

8、质量标准:合格

9、安全要求:不得出现任何人身伤害事故;不得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等级;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爆破或采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安全负责人须具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A级安全作业证(作业级别:高级),项目经理于20138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市区拆除爆破A级的业绩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爆破方案批复文件、体现项目经理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不得更换的承诺函。

4、提供近二年(141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于20138月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已成功实施的市区拆除爆破A级的业绩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爆破方案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6、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82日至20168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 12时 、下午 14时 ~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1号金涛鸿公馆2303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3.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代表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如有证明材料遗漏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都将被拒绝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

(二)截止时间:20168259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

(二)时间:20168259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北路17号

联 系 人:张建宁

话:027-8287143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1号金涛鸿公馆2303

联 系 人:滕燕 辜慧萍

电    话:027-83921648   18627107937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2739060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