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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沽港等镇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东沽港等镇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监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3320020010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电话:15333245666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1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29232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33245666
预算金额: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26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7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注册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5、投标人须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5、税收证明:缴纳近一年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至少提供3个月,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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