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新区群防群治塔式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华新区群防群治塔式管理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华新区群防群治塔式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JX2016LHCG-F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联系方式:杨再平 13609698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0755-8346997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龙华新区群防群治塔式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对龙华新区群防群治塔式管理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2016LHCG-F004
二、项目名称:龙华新区群防群治塔式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龙华新区群防群治塔式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6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级信息化系统集成二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卡复印件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17时00 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或发至2891494289@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10时 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开标大厅(非标书购买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1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10时0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十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hxq.szzfcg.cn)和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83780036
传 真:0755-83780355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 lhxq.szzfcg.cn (深圳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收 款 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41 6101 8260 0172 104(文件费)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6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级信息化系统集成二级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4.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6:23 至 2016年08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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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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