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关于昌平新城东区截污管道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新城东区截污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新城东区截污管道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XCJW-GD-20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53105831、010-531058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南邵村
联系方式:兰海军 010-607329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010-53105831、010-531058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 工程名称:昌平新城东区截污管道工程
1.2招标/合同编号:XCJW-GD-201601
1.3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1.4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
1.5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1.6 招标范围:昌平新城东区截污管道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1.7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截污管道及排水设施共9处,截污管道长度共1254米。
1.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预算金额为2364300.00元。
1.9工期计划:2016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5)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本;(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6.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央广新媒体西侧白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昌平水务站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邵洼村南)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央广新媒体西侧白楼)购买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1.3 资格审查方式:如报名单位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如报名单位超过7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1.4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B本;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经资质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昌平水务站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邵洼村南)。
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