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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国土资源局宁陵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陵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宁陵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宁陵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编号:商宁财采购【2016017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3.1建设地点:宁陵县锦绣花园。

3.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75.2㎡;

3.3招标范围: 包含装修与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器交换机UPS、防火墙、打印机、高拍仪、空调、LED等,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5投资金额:约200万元;

3.6标段划分:2个标段;第1标段:房屋整体装修;第2标段:硬件基础平台建设;

3.7工期:第1标段:20日历天;第2标段:1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1标段:装修工程;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4.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4.1.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4.1.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1.6谈判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7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第2标段:硬件基础平台建设;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4.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4.2.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4.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4.2.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2.6、谈判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采购主要产品(服务器交换机UPS、防火墙、打印机、高拍仪、空调、LED)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3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仅第1标段),查询日期从发布公告之日起)。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

5.1 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的时间:20160802日至8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的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新利源大厦一楼商铺)

5.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按顺序简装成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1标段: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在建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标段: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产品专项授权书;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3资格审查方法: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809日上午9时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大会议室(市公安局对面)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日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陵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418

联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0-307109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内2

联 系 人:路女士

联系电话:03707827589 17703700280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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