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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公务车辆处置选定评估、拍卖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1: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肥乡县公务用车拍卖、评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2010030001
项目联系人:田园
项目联系电话:0310-5701067
采购人:肥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肥乡县广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566588
代理机构: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701067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23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肥乡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评估机构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备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在邯郸市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5、具备车辆评估经验,应具有良好的合作态度和服务意识,有良好的信用记录,2年内无非法评估纪录;6、开标时持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二、拍卖机构: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备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在邯郸市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局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5、具备车辆拍卖经验,应具有良好的合作态度和服务意识,有良好的信用记录,2年内无非法拍卖纪录;6、开标时持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拍卖2家,评估1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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