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敦化市生态融入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实施方案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3: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财政局委托,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敦化市生态融入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实施方案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敦化市生态融入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实施方案
二、项目编号:DZC2016-040
三、采购代理机构: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项目地点:敦化市境内
六、项目概况:
1、项目控制价:48万元
2、 招标范围:
(1)能够准确把握国家、省、州、市在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融入城镇化工作最前沿的发展动态,并结合敦化市新型城镇化实际提出生态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最具前瞻性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方案》的建设成果能够在全国推广应用。
(2)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调研、实施方案撰写等工作。并提供《敦化市生态融入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实施方案》40份。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具有城市规划咨询甲级资质;
2、具有城市规划咨询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编写过国家级城镇化试点方案有2项咨询成功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先到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资格审核,通过后再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1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提供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1个月的缴纳税收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的1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规划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原件;
9、投标人在近三年编写过国家级城镇化试点方案有2项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原件及《方案》被批复同意的文件复印件;
否则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2日13:30,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2日14:00 时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 2016年8月18日16:00前 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9万元整。
十二、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8万元。
十三、付款方式:《方案》需通过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在通过评审后,一周内由买方向卖方签发“验收证书”,并向卖方支付合同款。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王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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