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合成作战研判中心系统集成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合成作战研判中心系统集成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合成作战研判中心系统集成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1)2016033GG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工
项目联系电话:游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址:南宁西乡塘区科园东九路1号
联系方式:许工0771-3213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工0771-282996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合成作战研判中心系统集成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合成作战研判中心系统集成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1)2016033GGX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合成作战研判中心系统集成专用设备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20.75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8 日,8:00~12:00 ;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8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标书)。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8 月 23 日9时0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8 月 23 日9时00分(时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十二、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十三、业务咨询:
1.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771-2829969
联系人:游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2.招标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1-3213116
地址:南宁西乡塘区科园东九路1号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71-5816594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1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8 月 23 日9时00分(时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