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净化工程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0,954,805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本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路和南二环交汇处南200米金正大厦11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四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10)半年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交纳凭证(附人员明细);(11)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12)近三年类似净化工程业绩3个(以合同为准);(13)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1)报名时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路和南二环交汇处南200米金正大厦11楼 | 邮政编码: | 010020 | 联 系 人: | 曹志伟 | 联系电话: | 0471-3244513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 账    号: | 110902295610703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商都县县医院 | 地    址: |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 | 邮政编码: | 01345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5848042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