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民权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民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计划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
采购编号:民财集采【2016】100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资金额:约114.9万元
采购内容:审委会管理系统升级、安全软件系统、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精度校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及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15天内
交货地点: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设备的企业法人,具有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许可证三级以上资格证(含三级);
3、 “审委会管理系统”软件能够与法院现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无缝挂接,案件基本信息能够导入到审委会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需提供法院现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开发厂商出具的数据联调承诺函;安全软件系统产品必须同时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销售许可证,涉密信息系统产品证书。原厂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和安全开发类一级证书。
4、审委会管理系统、安全软件系统、扫描仪设备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1 日至2016年8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东新利源大厦一楼临街)持相关资料报名。
3.2报名须知:
报名请携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公共安全防范服务许可证;
“审委会管理系统”软件能够与法院现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无缝挂接,案件基本信息能够导入到审委会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需提供法院现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开发厂商出具的数据联调承诺函;安全软件系统产品必须同时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销售许可证,涉密信息系统产品证书,原厂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和安全开发类一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无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按顺序装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6楼小会议室(市公安局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民权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民权县人民东路
联系人:张科长
电 话:0370-8569876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内2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5518767733 17703700280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