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节能减排设备购置项目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节能减排设备购置项目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节能减排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21: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节能减排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的委托,对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节能减排设备购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节能减排设备购置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达招字2016-109-701
三、资金及来源:预算金额:60万元;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内容:节能减排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 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六)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交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七) 提供截至2016年7月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六、报名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有不在有效期内的,在资质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报名申请人不予报名。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交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三)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 须出具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结算账户和资金运行情况证明文件(原件)
(六) 提供截至2016年7月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01日至2016年8月 05日止(每天8:30—17:30时)。
2、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拥护社区6栋3单元602室)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800元/份(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8月22日下午14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22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 购 人: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师
联系电话:13988964750 座 机:0871-67355924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拥护社区6栋3单元602室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程序
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
A 账号:39630188000234073,金额:10,000.00元;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一)银行转账: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
五、保证金提交的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
3.投标人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在“保函(单)缴纳【投】”栏中填写保函相关信息并提交;
3.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由托管银行代收保函原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
开标时,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按照标段(包号)公开各投标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标委员会。
六、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手续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一楼受理大厅托管银行服务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建设银行:65385643,光大银行:65385602,富滇银行:65385703,技术咨询电话:65385509
注:为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排队拥堵,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保函递交手续。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程序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保证金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规则(电子化系统试行版)》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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