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锦屏山生态园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阳县锦屏山生态园道路新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阳县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加县财政自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编号:宜工交[2016] 77号
2.3 建设地址:宜阳县锦屏山
2.4 建设规模:
宜阳县锦屏山生态园道路新建工程位于宜阳县锦屏山生态园内,路线全长5公里。本项目为村村通工程,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
2.5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2.6 建设资金:国省补助加县财政自筹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工程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项目总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3.3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5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以接受;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网上可查询的交安B证)及社保证明、项目总工程师高级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及社保证明、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社保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彩色影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彩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受理)等证件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
5.2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宜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宜阳县兴宜西路5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383795245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802室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13783176397 0379-60898285
邮 箱:dahualy379@126.com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