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校椅镇东圩村委小学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横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县校椅镇东圩村委小学综合楼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县校椅镇东圩村委小学综合楼
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62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3669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横县教育局
地址:横县横州镇洪德街266号
联系方式:温工、0771-7225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1-33669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横县校椅镇东圩村委小学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县校椅镇东圩村委小学综合楼施工招标,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6285已由横发改基[2016]47号文批准建设,财政审批编号为:HXzcgc2016第348号,招标人为横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县校椅镇东圩村委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2366.36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约340万元。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要求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提供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广西横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专职投标员诚信卡查询函”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 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回执单、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15时 00分,地点为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开标现场刷卡验证,诚信卡必须是“启用”状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1-7228132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723356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横县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771-7230726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71-3366986
招 标 人:横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日 期:2016年8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