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保航一路等五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保航一路等五条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保航一路等五条道路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
序号 | 道路名称 | 建设地点 | 道路长度(m) | 道路红线宽度(m) | 招标范围 |
1 | 保航一路(会展路-物流三街)道路工程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 759 | 30 | 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电力管道、绿化及灌溉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 | 保航三路(会展路-物流三街)道路工程 | 580 | 30 | ||
3 | 飞霞街(瑞空路-和睦路)道路工程 | 721 | 30 | ||
4 | 邻里东路(和睦路-飞霞街)道路工程 | 1175 | 30 | ||
5 | 幸安东路(和睦路-飞霞街)道路工程 | 1175 | 25 | 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电力管道及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保航一路、保航三路;
二标段:飞霞街、邻里东路、幸安东路。
2.4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5 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各提供1份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业绩年份要求
3.6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业绩、无行贿犯罪记录等资料。
以上资料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371-56567715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传真:0371—69092157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