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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保航一路等五条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8: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保航一路等五条道路工程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保航一路等五条道路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

序号

道路名称

建设地点

道路长度(m

道路红线宽度(m

招标范围

1

保航一路(会展路-物流三街)道路工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759

30

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

保航三路(会展路-物流三街)道路工程

580

30

3

飞霞街(瑞空路-和睦路)道路工程

721

30

4

邻里东路(和睦路-飞霞街)道路工程

1175

30

5

幸安东路(和睦路-飞霞街)道路工程

1175

25

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保航一路、保航三路;

二标段:飞霞街、邻里东路、幸安东路。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4
企业及项目总监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业绩:201311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5
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投标人可就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220168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路北)报名。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项目总监资格证书、业绩、无行贿犯罪记录等资料。

以上资料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份。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67715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

人:女士  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真:0371—69092157

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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