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新区路面桥梁等零星维修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高新区路面桥梁等零星维修修缮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高新区建设局的委托,对2016年高新区路面桥梁等零星维修修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GX2016-0043
2、项目名称:2016年高新区路面桥梁等零星维修修缮项目
3、项目内容:高新区路面桥梁等零星维修修缮项目,具体施工范围以业主指令为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内容为高新区路面桥梁等零星维修修缮;第二标段:施工内容为高新区路面桥梁等零星维修修缮。
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第一标段:2321437.8元;第二标段:2259213.2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还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由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出具。该证明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高新区建设局办理,办理方式如下:在高新区注册的施工企业,直接到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办理;泰安市其他县市区注册企业,持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办理;外地进泰企业,办理"外地建设类施工企业入泰登记表"后,持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办理,联系电话0538-893830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5.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8月2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7.4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8月24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0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高新区新区街道管理中心东二楼开标室;
8.4地址:泰安高新区正阳门大街(华通集团对过)。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高新区建设局
地址:泰安高新区政务大楼2楼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8938310
联系人: 李科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刘建蕾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E-mail:sdyg0538@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8433097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