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教学区道路、挡土墙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市方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化工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化工学院教学区道路、挡土墙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教学区道路、挡土墙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ZZB1607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432-630830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方式:0432-63083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市方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32-66066656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63-1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化工学院教学区道路、挡土墙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ZZB1607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学院教学区道路、挡土墙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项目采购X[20160726]-16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工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化工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新建道路、方砖,学校主入口、一教、二教道路罩面;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化工学院指定地点;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 8 月 31 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现行国家市政公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新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30000元。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432-630830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方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63-10号
联系人: 边佳新
电 话: 0432-66066656
13069162799
2016年7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新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