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石龙区塌陷区搬迁安置小区三期(观湖佳苑三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石龙区塌陷区搬迁安置小区三期(观湖佳苑三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编号:SLZC2016-08-39-G18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全部范围
1.7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有土建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不少于2名)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须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4投标人须有近3年(2013年以来)的10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2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5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不少于2名)、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不少于2名)、资料员和材料员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拟派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不少于2名)、资料员和材料员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以来投标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可网上查询,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同时提交查询页面或查询途径);2.7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3、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它在监的工程中任职(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总监工程师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以来投标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可网上查询,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同时提交查询页面或查询途径)。
3.4投标人须有近3年(2013年以来)10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证明2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且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5监理标段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4、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 以上所有投标人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公告期间),(查询内容须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报名时须携带:
6.1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相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查验留加盖盖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先后顺序胶装成册,否则将不予受理。
6.2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保证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监理)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相关行政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7、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报名时间:2016年08月02日至2016 年08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 )
7.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8月09日至2016年0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 )
7.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楼616室)。
7.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7.4招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02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建交局)
联系电话:187037539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楼616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5-2193699 13903759328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