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康店镇S314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康店镇S314亮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康店镇S314亮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HXZB20160817。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康店镇。
2.4 招标规模:约100盏路灯。
2.5 招标范围:路灯采购及安装。
2.6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日至 2016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料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
联系人:翁先生
电 话:138038590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李女士、马先生
电 话:0371-60992507
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