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公安局/河南省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召县公安局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召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南召县公安局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召县公安局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NZZ160511131022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标段划分:
第四标段:DNA建设项目配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标段:计算机、便携计算机等勤务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标段:应急发电机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预算:
第四标段:800000.00元;第七标段:973000.00元;第八标段:48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
四标段:
具备建筑智能化贰级(含)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承包或机电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空气净化工程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七标段:
经营范围应包含所供应货物
八标段:
投标方需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承包或机电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独立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第四标段和第八标段还需提供满足其标段要求的资质证明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可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备注:新成立企业从企业成立时间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劳务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开具日期不能早于本次公告)。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对其进行惩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8 月 23 日上午9:00整
开标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召县公安局
地 址:南召县产业集聚区平安大道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3507634011
招标代理:河南省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塔七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337192952
2016年 8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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