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民政局淮阳县2014年、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招标公告
淮阳县2014年、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淮阳县2014年、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已由周财预非税【2014】3号、【2015】15号文件批准采购。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淮阳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ZTGLZK022
2.2 项目概算:87万元
2.3 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2.5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内容如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
1 | 2匹立式空调 | 台 | |
2 | 50英寸电视机 | 台 | |
3 | 8kg洗衣机 | 台 | |
4 | 电脑 | 台 | |
5 | 电脑桌椅 | 套 | |
6 | 全自动麻将桌 | 张 | |
7 | 床 | 张 | |
8 | 棉被 | 条 | |
9 | 柜子 | 个 | |
10 | 办公桌 | 张 | |
11 | 椅子 | 把 | |
12 | 健身器材五件套 | 套 | |
13 | 麻将 | 副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记录;(注册不足3年的,从注册之日算起)
3.2 供应商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其中空调、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主要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采购设备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参与报名投标。
3.3 供应商本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鲜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缴费票据) (2016年1-7月份)及第三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本次招标不采用邮寄方式。
4.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淮阳县民政局
地 址:淮阳县龙都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94-2682186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楼
联 系 人:夏斐斐
电 话:0394-7989022
监督部门:淮阳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2662207
2016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