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办公用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的委托,对其办公用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XCG2016-LS08
二、招标内容:4家办公用品定点单位。(详见第三章项目维修服务要求及内容)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一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人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
(三)在大连市旅顺口区辖区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从事办公用品行业不少于两年,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B1区17号3单元2号,邻近出市方向1路、8路公交车远洋自然站点)。
六、报名要求:
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招标方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业绩原件(提供至少一份合同);
(5)在大连市旅顺口区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6)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23日13:5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启明路206号,原水晶城售楼处)当面递交。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8月23日13:5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23日13:5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启明路206号,原水晶城售楼处)。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 超 电 话:0411-86868681
传 真:0411-86868681 电子邮箱:dlzxcg@163.com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B1区17号3单元2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411905084010606
十三、投标保证金:2016年8月18日16:30时前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到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中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其编号)。缴纳地址: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开户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账号:310361697463,联系人:曲女士,联系电话:0411-62685826-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