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市支队副食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4: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警宁波市支队副食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8-01 | |||||||||
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武警宁波市支队副食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TC2016CG-1019 | ||||||||
二、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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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2200000.00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内容,且公司成立日期须在2015年7月1日之前)、税务登记证(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若投标人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以外的,则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成立日期须在2015年7月1日之前。(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8月09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9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地点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8月23日14时30分 | ||||||||
八、投标地点: | 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08月23日14时30分 | ||||||||
十、开标地点: | 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 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 ||||||||
十二、其他事项: | 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与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 ||||||||
采购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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