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室外电子屏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室外电子屏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室外电子屏幕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CTTC-16YZFFW33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天骄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594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233号
联系方式:张天骄0431----885594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禹1864319477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43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室外电子屏幕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室外电子公告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无亏损。 9.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9.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9.5本次招标禁止联合体投标。9.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3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43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