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1-22433334-9-20160729-021043-8)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6-124
二、招标内容:
一包:1.媒体展示终端机 2台 2.专业摄像机 1台 3.演播话筒 4支 4.照相机 1台 5.台式电脑 8台 6.笔记本电脑 8台 7.传真机 1台 8.音视频混合矩阵 1套9.全彩室内LED显示屏 5.76平米 10.音箱 1套 11.功放 1套 12.音频数字处理器 1台 13.彩色复印机 1台 14.彩色打印机 1台 15.调音台 1套 16.无线话筒 4套 17.题词器 2套 18.移动补光灯 2套
二包:1.舆情监测 1(套/年) 2.新媒体管理 12次
三包: 场地装修及家具 一项
技术参数详见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IC卡、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须具备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供应商所投第一包产品:媒体展示终端机、专业摄像机、全彩室内LED显示屏、音频数字处理器须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所投第三包须具备装饰装修二级以上资质,并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投标,需在线免费获取标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每天 00:00~24:00 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 2016年8月30日 14:3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五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30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开标厅公开开标。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华文霞 张亚洲
联系电话:0931-2369807/23698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17693116088
联系人:李明阳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