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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交通运输局五华县琴江新城琴江路、环城大道(东延线)管廊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2: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采购条件

五华县琴江新城琴江路、环城大道(东延线)管廊工程PPP项目已纳入梅州市五华县本级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授权五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MZSJJ-201617                   

2.2项目名称:五华县琴江新城琴江路、环城大道(东延线)管廊工程PPP项目

2.3项目金额:总投资约人民币40041.92万元(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财务费用、预备费)

2.4项目的规模:琴江路(水寨大道-外环路)长度约3644m,环城大道(东延线)(联增大道-琴江路)长度约3058m;建设内容包括纳入给水、10kv电力电缆、通信管线、天然气管线、预留远期给水支管位置等的管廊;

2.5建设地点:五华县琴江新城琴江路、环城大道(东延线); 

2.6项目采购人: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7采购需求:成交后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承担五华县琴江新城琴江路、环城大道(东延线)管廊工程的投资、设计、建造、运营及维护,合作期满后将本项目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方指定机构;
   2.8 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12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3.申请人(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具备与本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的能力;

3.3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4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且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给排水)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肆)家,且必须以项目投资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3.6项目人员的要求:

(1)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2)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路桥施工高级职称资格;

(3)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申请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7业绩要求:

(1)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设计方)承接过单项工程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勘察方)承接过单项工程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勘察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施工方)承接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8资金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少于壹亿元。

3.9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近三年在法院系统或银行征信系统有失信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电话:0753-2273022)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份,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原件核对):

(1)资格预审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按资格预审公告3.4要求提交);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方须提交);

(6)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8)勘察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9)企业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10)企业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能证明项目投资金额的相关资料及设计合同);

(11)企业类似项目勘察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能证明项目投资金额的相关资料及勘察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12)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

(13)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证明净资产不少于壹亿元人民币。(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14) 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以上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5.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5.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名时,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8.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9.资格递交、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二楼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10.资格预审文件公示: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梅州市门户)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1、采购人: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753-4988686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五华县

2、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黎小姐 电话:0753-2273022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  

附:1.委托协议

    2. 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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