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刘店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刘店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确山县刘店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确山县刘店镇
2.2规模:新建学生宿舍楼一座,建筑面积299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 招标控制价:311.3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以上证明或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8 月 1 日至2016年 8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5、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5.2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2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县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4 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招标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039629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83308197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王来喜 电话:0396-7019095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电话:135076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