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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2: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程序随机抽取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2.2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23)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范围(南至炎黄大道,北至双湖大道,西至京港澳高速,东至广惠街围合区域)的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2.5     期: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规划师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企业201311以来具有不少于2个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或综合管廊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3.5 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3.73年内(20132014201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其他要求:投标人有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不良记录(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须在有效期内);

3.9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10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1201685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往东100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⑥投标近3年内(20132014201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⑧业绩证明材料;

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825上午9: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往东100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辛合雷

    话:0371-86198825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四街与郑港六路交叉口往北1000路东豫发售楼部三楼

招标代理: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亭亭

    话:0371-60680207

    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城路与英协路交叉口伟业世纪1212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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