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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教委58所学校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兴区教委58所学校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兴区教委58所学校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290-PT-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静

项目联系电话:812906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十五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812906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静 8129067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兴区教委58所学校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290-PT-ZB

日期:2016年8月1日

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委托,对大兴区教委58所学校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兴区教委58所学校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3.招标人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4.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2号302室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1290679   传真:69220739

7.联系人: 曹静

8.本项目分3个包,其中

包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电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

功率360-715KW

26

9429590.49

采购及安装

电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

功率9-240KW

136

6777199.41

采购及安装

电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

功率9-240KW

124

6782809.71

采购及安装

9. 供货周期:40日历天,货到现场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

3.生产制造商须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包含电热采暖炉、电锅炉或智能电锅炉等相关的产品);

4.承担设备的安装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5.具有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证书)

2.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

3.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代理商及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及近3个月税收缴纳记录

6.社保登记证及近3个月社会保障基金缴纳记录

7.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新设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9.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以上1、4、5、6、7项内容,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潜在投标人报名多个包的每个包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302室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5日

每天9:00-12:00;13:30-16:00(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6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十五号)三层大会议室

7.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8.项目联系人:曹静

9.联系方式:81290679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3.生产制造商须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包含电热采暖炉、电锅炉或智能电锅炉等相关的产品);4.承担设备的安装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5.具有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8.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98.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9:30 至 2016年08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十五号)三层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兴政采2010-11208号,采购计划代码:PL-000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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