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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2016年债券资金扶贫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双阳区2016年债券资金扶贫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09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2016年债券资金扶贫项目已由吉财债[2016]36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本标段工程位于太平镇瓦房村。田间路工程3001米(0.4m砂石路),路边排水沟衬砌工程439米等工程。项目投资约53.3990万元。
二标段:本标段工程位于太平镇太阳村。田间路工程4205米(3.5m砂石路),水工建筑物7座(路下涵)等工程。项目投资约57.4346万元。
三标段:本标段工程位于齐家镇张家村。田间路工程4036米(3.5m砂石路),水工建筑物2座(路下涵)等工程。项目投资约50.4431万元。
四标段:本标段工程位于鹿乡育民村、黄家村。路边排水沟衬砌工程1831米,路下涵9座,沟上过道板91个,双井柱桥1座等工程。项目投资约63.4435万元。
2.2 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3 招标范围: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上述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各投标申请人仅允许就上述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拒绝在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801日至2016080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另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082213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599号          邮编:130600
联系人:赵环影
  话:0431-8422224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话:0431-84262099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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