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汤阴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汤阴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汤阴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6】54号
3、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4、采购标的:
序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数量 | 基本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1 | 二氧化硫自动分析仪、氮氧化物自动分析仪、一氧化碳自动分析仪、臭氧自动分析仪、颗粒物PM10自动分析仪、颗粒物PM2.5自动分析仪、气象仪、数据采集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据监控上传平台等 | 各2套 | (见招标 文件) | 合同签订后 10日内供货完毕 | 指定地点 | 200万元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北京时间,每日8:30--11:30、15:00--17:30 ,逾期不售),凭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除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仪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一套)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按前列顺序编制,装订成册。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到账日期:2016年8月19日 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10:30
投标及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相关媒介直接查看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汤阴县众品大道中段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372-6296903
招标代理: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经三名筑9幢13层159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938669958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科长
电 话:0372--380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