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民广播电台融媒体生产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人民广播电台融媒体生产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融媒体生产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6-08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04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人民广播电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电大厦
联系方式:关大伟 0431-85815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贺0431-8180456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平泉路22号岳阳富苑82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技术、资金和设备能力;(3)投标人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原件(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2015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费证明)、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5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单位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备齐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财经报网 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