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西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PGC-2016-059
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 西平县民政局的委托,对西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XPGC-2016-059
1.2项目名称:西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1.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1.5项目工期:45日历天。
1.6质量要求:通过国家级验收。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招标范围:收集查阅核定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整理资料,制作转化成果(详见文件要求)。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机构验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之规定,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地理信息工程和工程测量范围)
2.3、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涉密岗位培训证书)。
2.5、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需要携带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原件;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类似业绩一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其它资料原件。
上述资料验原件后留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须每页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
3.2、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 8月 1日至2016年 8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3.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月23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之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到下列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户 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帐 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地 点: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户咨询电话:0396-6230397)
注:转账后须持转帐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五、开标有关信息:
4.1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 8月23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评标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万尚伟
联系电话:0396-2751815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83968953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