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G327至留晖大道道路(中环)新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长垣县G327至留晖大道道路(中环)新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垣县G327至留晖大道道路(中环)新建工程PPP项目已由 长垣县人民政府以 长政文[2016]16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长垣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 长垣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垣县G327至留晖大道道路(中环)新建工程PPP项目 。
2.2 项目编号:长交采2016ZB066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依据《长垣县G327至留晖大道道路(中环)新建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项目全线位于长垣县蒲东、满村镇、蒲北境内,起点位于王楼村东与Y009马苏线交叉处(向南接规划的G327公路),向北经牛屯与郭寨村中间、丹庙西,在单寨村东北折向西,经东梨园与学堂岗村中间,上跨新菏铁路及文明渠后与S308冢沁线交叉,继续向西经马寨村南、高寨村北后与S213吴黄线交叉,继续向西经阎寨村北,在程庄西南折向南,经冯滑枣与杨滑枣村中间,在朱滑枣村处与已建的留晖大道相接。实际建设里程19.207公里。
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应考虑上述相关上跨铁路桥的沟通及技术难度,确保本项目在建设期内完工。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限为 12年,其中建设期为18个月。
3.2投资概算:总投资估算为54112.63万元,其中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暂定为16233万元,不低于总投资估算的30%。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持股100%。
3.3项目规模:拟建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结合本项目未来是长垣县中环大道的特点,行车道外设置隔离带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全线路基宽56米,行车道路面宽23米;沿线桥梁、涵洞与路基同宽,上跨新菏铁路大桥按行人与非机动车混行考虑,不再设置专门的人行道,桥梁宽度为33m。
3.4项目地点:长垣县蒲东、满村镇、蒲北境内。
3.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的 PPP 运作方式为 BOT 模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3.6其他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收益回报方式为政府购买服务。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融资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运营维护 (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的运营绩效服务费(主要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运营维养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组成。本项目从建成通过验收日开始,政府在运营期内每年按项目可用性和运营绩效服务费核定金额支付给项目公司。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经审计净资产额不少于10亿元(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企业经审计2015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元。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4.3.2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资信良好,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4.3.3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提供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道路或公路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业绩合同至少2个。
4.3.4其他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为ppp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且只能有一家施工单位;
4.5.7其它要求:无。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无 。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16 年 08 月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详细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本公告第4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8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如为新建、改建项目)。
10.5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产出说明(如为纳入地方性债务管理系统或2013年全国政府债务审计范围的存量项目)。
10.6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垣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0373-885107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冯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12.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1
长垣县监察局: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长垣县交通运输局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