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6年度治安监控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书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的委托,就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6年度治安监控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16-HW138-ZFCG13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 | 项目内容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 | 治安监控建设 | 详见招标需求要求 | 1 | 批 | 417.04 万 |
光纤租赁费及维护费 | 5 | 年 | |||
二 | 治安监控建设 | 详见招标需求要求 | 1 | 批 | 335.62万 |
光纤租赁费及维护费 | 5 | 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金华地区具备基础通讯运营资质或具有光纤线路资源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3楼,农科教大楼西侧江南巡防大队内)。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投标人拟投二个以上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合计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在金华地区具备基础通讯运营资质或具有光纤线路资源的证明文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5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4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 年 8月 19 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 :标段1:138;标段2:138 )。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点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 年8 月1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点: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3楼,农科教大楼西侧江南巡防大队内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138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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