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余杭区档案馆档案信息安全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余杭区档案馆档案信息安全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批准,现就余杭区档案馆档案信息安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档案馆档案信息安全设备采购(YHZFCG2016-05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档案信息安全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
1.时间:
2.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16楼(深川大厦1621室)。
3. 标书售价:3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楼开标室。
九、招标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下载:
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于
公司名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3302020120100011260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核验原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注: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2、质疑和投诉:
(1)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楼);联系人:
(4)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0571-89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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