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福县采购2016年新农村建设太阳能路灯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福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福县采购2016年新农村建设太阳能路灯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福县采购2016年新农村建设太阳能路灯及安装
项目编号:YFZB2016-G1-50(X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元忠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63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福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永福县凤阁路90号
联系方式:黄靖 ,联系电话:0773-8556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元忠,联系电话:0773-5856321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灯具(含光源) | 300 | 套 | ★1、高效节能≥25WLED光源 | |
蓄电池、蓄电池箱 | 300 | 套 | ★1、免维护地埋胶体蓄电池。蓄电池使用寿命不小于5年,质保期3年 | |
控制器 | 300 | 套 | ★1、智能型、免调、免修,防护等级IP67(防水),有防雷功能 | |
灯杆、支架、预埋件 | 300 | 套 | ★1、灯杆:高度6m,厚度≥3.5mm,材料为Q235钢板,满足抗10级风荷载的强度要求 | |
5 | 太阳能组件 | 300 | 套 | ★1、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太阳能板输出功率不低于120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0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