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为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局的“麒麟区环保局关于水污染防治及环境修复项目”,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人为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人为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自愿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福招字952-2016-25
二、采购范围:四条河流水污染防治及环境修复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地形测量、现状监测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乙级以上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非云南省内注册的投标单位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须已在云南省相关部门进行入滇备案并持入滇备案证。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在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点:曲靖市寥廓南路莫家新区院内(龙潭公园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10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除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报名时提供)及其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本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何绍方
联系电话:0874-3126481
采购代理机构: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晟
联系电话:0874-332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