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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国土资源局2016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DXCG2016-065)

作者: 发布于:2016-07-29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阳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阳山县国土资源局2016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XCG2016-065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国土资源局2016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80,000.00
四、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内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5.4、付款方式(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资金未能完全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支付相关款项,投标人必须充分理解其中包含的风险。)
5.4.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阳山县太平镇白莲片区试点调查工作并制定防治方案,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中标人完成全县范围内的野外地面调查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提交成果报告并经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所属期为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勘查甲级资质。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勘查甲级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详细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10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10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阳山县北门路362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3-7820754。
传真:0763-7801965。
邮编:513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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