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明康监狱建设项目-罪犯医院-检验科与中心供应室工程的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明康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明康监狱建设项目-罪犯医院-检验科与中心供应室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201026-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明康监狱建设项目-罪犯医院-检验科与中心供应室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资金性质:¥2,187,229.30元(其中暂列金101422.4元),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经销商投标的,全自动灭菌器、自动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机、水处理系统、医用净化空调机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对中国强制要求取得“三证”的医疗设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资格中的第1、4点证明材料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并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文件440000-201607-201026-0019),收款帐号信息如下: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 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八、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6年8月19日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账户等信息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23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23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明康监狱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1392310589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邮编:528000
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13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传真:0757-831203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1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下载详见:http://pan.baidu.com/s/1skODIfb)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