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医院购置腹腔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ZD20160068云南省中医医院购置腹腔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中医医院的委托,对“云南省中医医院购置腹腔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云南省中医医院购置腹腔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ZD20160068
2、招标内容:
序号 | 是否进口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是 | 腹腔镜系统 | 1 | 台 | 用户指定地点 |
2 | 是 | 等离子电刀系统 | 1 | 台 | |
3 | 是 | 超声刀系统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十四。
3、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最短交货期,并保证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能正常使用)。
4、项目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本次采购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货物不作强行要求;
4、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5、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6、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7、本项目整体投报,整体中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从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商务办公楼五幢8楼(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7:00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一套复印件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咨询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要求在递交标书时查验的证件带至开标现场,经查验合格后方能参与开标。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4、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云南省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871-63133097 传真:0871-63116420
邮政编码:650228
地 址: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商务办公楼五幢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