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南县教育局大宗食品采购供应商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南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广南县教育局大宗食品采购供应商配送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广南县教育局大宗食品采购供应商配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在辖区(广南县)内连续从事粮油食品经营3年以上。且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具有粮油产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及食油制品的采购、销售、配送、副食品、农副产品等经营范围,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2.4、投标人至少应提供近3年(2013—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3—2015年)辖区(广南县)内从事粮油食品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注:1、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2、投标人所投产品所属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免税范围的,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6、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
2.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注:1、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查询内容至少包括包括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内容)。
2.9、近3年(2013—2015年)未因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并出具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2.10、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11、投标人应具有8名及以上(含8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健康证。
2.12、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包含办公室、仓储场所),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房屋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
2.13、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通过“QS”食品质量认证。
2.14、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现有最新的国家标准及现有产品质量标准。
2.15、针对本次项目,如投标人中标后,所供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不得低于规定质保期的60%。
2.16、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须配备食品配送车辆保障配送运输需求。
2.17、如投标人为大米、粮油生产企业投标的,还应具备以下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大米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粮油生产企业,如有时,请提供。
2)、投标人在当地及城区范围内自有5万公斤以上的符合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规模。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储存标准。
3)、投标人具有保证学生粮油食品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注:法人基本账户在银行流动资金≧30万元整,并提供银行流动资金的明细凭证。)
4)、投标人拥有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
5)、投标人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
6)、投标人按时向当地主管职能部门报送粮油食品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注:提供2015年1月—2016年5月流通数据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投标人建立有规范的粮油食品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注:经营台账应提供不低于3年(2013—2015年)的经营台账书面证明材料,经营台账应按年度单独制作成册);
8)、投标人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米、油、盐、酱、醋、味精)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协议或产品授权书,并且供货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18、如投标人为符合2.3条经营范围的配送企业投标的,还应具备以下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当地及城区范围内自有5万公斤以上的符合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规模。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储存标准;
2)、投标人具有保证学生粮油食品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注:法人基本账户在银行流动资金≧30万元整,并提供银行流动资金的明细凭证。)
3)、投标人建立有规范的粮油食品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注:经营台账应提供不低于3年(2013—2015年)的经营台账书面证明材料,经营台账应按年度单独制作成册)。
4)、投标人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米、油、盐、酱、醋、味精)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协议或产品授权书,并且供货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1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广南县教育局大宗食品采购供应商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3.2、项目编号:ZZZC1607-GF030767
3.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米 | 10650800 | 市斤 |
2 | 油 | 319698 | 升 |
3 | 盐 | 103040 | 千克 |
4 | 酱 | 41040 | 升 |
5 | 醋 | 20179 | 升 |
6 | 味精 | 28443 | 千克 |
备注说明 | 1、表格里的采购数量为采购计划数量,仅供投标人作投标参考。 2、供货内容:为上述表格中的产品。 3、本次项目为服务性招标。本次招标,入围中标服务的供应商为 5 家。 1)、本次项目,全县18个乡镇,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41所)均纳入本次采购。 2)、通过本次招标入围的中标供应商,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派1名代表参加由县教育局局组织的“大米煮饭、试吃的会议活动”。通过会议活动的结果,法人资格的学校与入围的供货商洽谈,达成采购(供货)意向并与其签订供货合同。一家供货商供应范围不得超过9所学校。实际供货量以供货商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实际供货情况为准。 “大米煮饭、试吃的会议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4、供货期:一年,学校与供货商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
3.5、供货范围(地点):应是交通方便的完小学校以上。供应商应把供货产品负责运送到学校指定地点。
3.6、项目预算:35609822.00元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4.2、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报名资料费:800元/份;
缴纳报名资料费注意事项:
1)、投标人按4.4条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的缴纳前,应按4.1、4.2条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没有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
3)、报名资料费不收现金,请按以下缴纳报名费资料账户信息以转账、电汇方式从公司法人基本账户打款,打款时在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南县教育局大宗食品采购供应商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简写:大宗食品);项目编号:ZZZC1607-GF
4)、缴纳报名资料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市区支行
户 名: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502 0250 1920 0136 802
财务电话:0871-6310470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作拒收处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
6.2、开标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投标人应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7.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7.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7.5、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通过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足额报名资料费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认可。
2)、只有在规定的时限以前查收到账的足额投标保证金才被认为是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
4)、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例如:“项目名称:广南县教育局大宗食品采购供应商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简写:大宗食品);项目编号:ZZZC1607-GF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政务网、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请投标人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南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876-5154909
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工(13398765918);
联系电话:0871-63339415、18887128804、18887126217(移动座机电话,仅限工作日);
传 真:0871-63107005;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与前兴路交叉口,中天融城17幢1单元4楼。
邮政编码: 6500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市区支行
户 名: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502 0250 1920 0136 802
财务电话:0871-63104709